曾任江苏科技大学首席科学家的郭某被举报学术造假事件引发广泛关注。2025年11月18日晚,江苏科技大学通报称,认定郭某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校方已解聘并报案。
据现代快报报道,近日,有江苏科技大学学生向记者反映,学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教授、博士生导师郭某涉嫌学术造假、侵占国家科研经费等问题,被警方带走调查。11月17日,记者致电江苏科技大学,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郭某是否涉及上述问题,目前他已离职。记者从一位知情人处了解到,郭某确已被警方带走,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
中国网2025年7月曾发文介绍,郭某,工学博士,江苏科技大学首席科学家、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纳米材料领域知名专家。他入选江苏省“333工程”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中青年科学家,美国金属材料学会杰出科学家等荣誉,是汤森路透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德国洪堡基金会洪堡青年学者、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及二等奖获得者。2025年当选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
不过,澎湃新闻报道称,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郭某公开简历多处与事实不符。2025年5月21日中国网刊登的一篇新闻稿内容介绍,郭某于1994年以陕西省高考状元考入西安交通大学材料专业,师从周惠久院士。但是,记者在一篇名为《前进中的陕西省西安中学》的新闻报道里发现,1994年陕西省高考理科状元是西安中学的楚怀湘,其考入的是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目前在上海工作。
上述新闻稿称,郭某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016)、二等奖(2013)。记者查询发现,2016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置前驱8挡自动变速器(8AT)研发及产业化》15人中,其中有一位与郭某同名,获奖单位是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铃汽车集团公司。2013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高端控制阀关键技术自主创新和产业化 》10人中,也有一人与郭某同名,获奖单位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来自宁夏。而且按照简历,江苏科技大学的郭某2023年才回国。此外,这两个奖项与郭某研究的方向没有任何关系。
针对郭某被举报问题,江苏科技大学官方微博11月18日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在网络平台上传播关于郭某学术造假的相关消息。通报称,2025年9月,学校收到该校教师郭某涉嫌学术不端的举报,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经调查取证,认定郭某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已经按规定解除了与郭某的聘用协议,并对其团队师生进行了妥善安排。同时,学校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江苏科技大学表示,学校深刻认识到在郭某引进过程中存在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将严肃问责,同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如果郭某学术造假、侵占国家科研经费等问题属实,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据九派新闻报道,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表示,单纯的学术造假一般不直接入刑,除非其行为中间伴随伪造公文、印章等行为,就会触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等。而如果存在侵占国家科研经费的行为,金额较大可能构成贪污罪。如果存在挪用科研经费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等情形,则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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